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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保险业务员职务犯罪出现新动向www.365anfang.com 2008年03月27日 11:48 作者:张春波 林如珍 付炎天 文章来源:警察网
2007年11月,湖南省宜章县爆出惊天大案——中国人寿宜章支公司“业务明星”刘晓曼骗保案,据报道,刘晓曼通过凭借“业务明星”光环,不断吹嘘,骗取保户信任,并许以高额回报,进行“利诱”,后用毫无效力的凭据骗取120名投保人保费2200多万元,这是一桩被称为“史上最大的寿险营销员骗保案”,该案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无独有偶,近期连城县发生一起保险业务员骗保案件。2008年2月28日,某人寿保险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的刘先生到连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其公司连城营业区业务员陈某霞在2006年至2007年间,收取投保人李先生、林先生等10余人的续保费1万余元后,未向客户提供任何收款凭证,也未将保费上缴公司,而擅自截留,占为已有。2008年3月4日,经初查,连城县公安局以陈某霞涉嫌职务侵占进行立案侦查,目前陈某霞在逃。该案涉案金额虽不大,但对社会造成较恶劣影响,一方面造成投保人对保险行业的不信任,对保险制度产生严重质疑,用投保人的话讲“原以为进了保险,我的后半生就有保险,但‘保险’却最不‘保险’”。另一方面对保险公司而言,不仅严重影响了其公司的声誉,同时,由此而产生的后续责任(如保险是否继续有效,出险由谁承担责任等),该由谁来承担,是保险公司还是投保人,也引起一定的争议。为此,这种现象应引起我们关注。 案件特点: 防范措施: 保险业作为现代金融服务业,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责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而“骗保”现象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保险公司信誉和保险行业形象,破坏了金融秩序,而且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为此相关部门应引起足够重视: 【本站提供的所有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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